關於申報2013年山東省研究生教育創新計劃立項項目的通知
瀏覽人數🚭: | 發布時間:2013-03-05 | 來源:
各有關系部🌚:
根據《山東省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山東省研究生教育創新計劃》🀄️、《山東省研究生教育創新計劃項目管理辦法》🏄🏼♀️,現將2013年研究生教育創新計劃立項申報等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組織申報
各有關系部要進一步組織廣大研究生指導教師及有關管理人員認真學習領會有關文件精神👪,繼續認真總結本單位研究生教育創新計劃立項項目的實施情況,按要求與限額👩🏼🎤,精心組織,科學論證🕛,擇優遴選好2013年山東省立項的研究生教育創新計劃項目。
二、研究生教育創新計劃立項項目申報範圍
2013年項目申報範圍繼續按《山東省研究生教育創新計劃》🤸、《山東省研究生教育創新計劃項目管理辦法》所規定的原則與範圍申報👩🏼🌾。同時🚶🏻,根據研究生教育改革與發展的要求,把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發展及相關建設,創新能力的培養與提高,導師建設與管理,產學研的密切結合等作為研究與申報立項的重點領域。
三⚉、創新計劃立項項目申報要求
(一)項目申報負責人應為具有3年以上指導研究生教學經歷的導師,或從事研究生教育管理及學科、學位建設等工作2年以上的管理人員。管理人員可申報1項。
(二)申報省資助的項目是否可轉為省立項自籌經費項目,請在申報一覽表與申報表中註明。
(三)已結題或鑒定的項目🧂,對推動研究生教育發展具有重要價值,如有必要進一步繼續深入研究的,可申請再次立項續研,但要重新填表申報,並提供原項目的研究報告、結題報告及相關成果材料💵。尚有未結題在研項目的,項目申報負責人不得再行申報。
(四)已結題或取得重要進展的自籌經費項目👩🏽✈️,對於提高研究生教育質量效果比較突出的,如有需要,可由項目負責人並經單位提出申請🔹,經評審後給予一次性省經費資助。申請時,需提交單位申請報告,並附項目進展與結題報告等相關成果材料▫️。
對於應結而未結題的項目🤦🏻♂️,有關系部要督促項目負責人加強項目研究工作🦸🏻♀️。超過原計劃結題時間1年以上的項目,所在系部應書面做出說明,在今年提交申報材料時一並上交🧑🏿🔧。
四、報送日期
請將推薦申報的《山東省研究生教育創新計劃項目申請書》(見附件)一式3份🕕🙇🏿♀️、相關申報材料以及所有電子文本🤷🏼,於3月20日前報送我研究生部,逾期不予受理🦺🎡。
聯系人:胡斌
聯系電話:0531-89655109
E-mail:ken2114.com
2013年3月5日